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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意见加强改进群众工作 将建立五项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3日   来源:四川日报

    四川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将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群众诉求表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目标管理和督查督办、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5项机制,切实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川省同时还选择成都、乐山、南充、宜宾、达州5市及什邡市、巴中市巴州区、富顺县等16个县(市、区),开展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试点。

    落实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根据《意见》,四川省将落实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要严格实行公示、听证、咨询等制度,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群众意见;凡重要改革方案的出台,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制定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要注意前后政策衔接。

    同时,依法规范施政行为,改进政务服务,降低办事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市(州)党委、政府要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每周不少于1天;县(市、区)党委、政府实行群众来访接待值班制, 保证每个工作日有1名县级领导现场接待群众或参与值班;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阅办率应达到100%。

    四川省还将建立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加快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方便群众网上投诉和查询,及时沟通信息,确保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

    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落实责任人,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点办事的问题,做到限期妥善调处,及时、就地化解。重点问题“点对点”跟踪督查四川省将探索建立督查专员制度,选择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担任督查专员,对重点问题和案件实行“点对点”跟踪督查和备案管理。

    群众工作首次被明确纳入巡视的重要内容,巡视结果将与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奖惩任用挂钩。

    工作考核方式也将有所改变,即变对信访部门的单一考核为对相关领导机关及职能部门的综合考核,变对处置过程的阶段考核为对包括源头治理的全程考核。因群众工作不力被列入重点管理对象的地区和部门,不能参加当年评优和奖励;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记者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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