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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就业可获多项补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3日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在福建省,农民工就业将可获得多项补助。这是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所采取的一项措施。

    为促进农民工就业,福建省近日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包括农民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农民工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原则上按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就业扶贫对象”及紧缺工种的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农民工免费就业服务政策:对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的职业介绍机构,按其实际就业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75元补贴;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培训后初次参加并通过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的农民工给予免费职业技能鉴定,省级按每人100元标准补助地市。

    另外,省级再就业资金对促进就业成效突出的劳务派遣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记者沈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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