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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和辽宁省共同推进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4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4月23日,北京市和辽宁省在京共同召开了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会议,会议期间双方共同参观考察了北京市的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辽宁省副省长胡晓华、北京市副市长牛有成出席了会议。

    辽宁省政府组成了70多人的考察团,和北京市相关人员,共同参观考察了密云县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他们先后到了密云县巨各庄东白岩果蔬花卉合作社、北庄镇北京凯诚柴鸡蛋养殖合作社和高岭镇北京奥金达峰产品合作社,和入社的农民亲切交谈,询问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合作社负责人向客人介绍了农业合作社的做法和经验。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6年颁布,2007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今天,经历了四个阶段,截至2006年,全市专业合作社为农民代销各种农产品765.2万吨,实现盈余13.7亿元,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比未加入的农户户均增收20%以上。

    北京市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目标和方向主要是增强能力、壮大实力、提高效益。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在优势农产品产地普遍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的农户占全市从事相关产业农户总数的60%以上,带动农户80%以上,80%以上的主要农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和销售,农民通过参与专业合作社,经营收入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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