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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在济南召开部分省份乡镇撤并工作调研会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5日   来源:民政部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总结近年来乡镇撤并工作的基本经验,研究探讨乡镇撤并后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4月16日至20日,民政部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部分省份乡镇撤并工作调研座谈会。罗平飞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镇建制调整工作,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科学规划,把乡镇撤并作为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减少财政支出,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总体上看,2000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乡镇撤并工作,方向是正确的,效果是明显的。

    罗平飞在讲话中分析了当前需要着重研究和解决的几个问题:从实践看,乡镇撤并后要重点研究和解决好如何转变方式,改进作风,提高乡镇政府管理水平;如何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如何破解难点、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被撤乡镇政府驻地的管理;如何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继续慎重稳妥地搞好局部乡镇村调整工作等。

    罗平飞还在讲话中阐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管理和服务的几点认识:一是应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综合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新乡镇管理模式和服务机制,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二是应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三是应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四是应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体系。五是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乡乡通”、“村村通”工程。

    在谈到今后乡镇村撤并的基本要求时,罗平飞指出,目前各地集中开展的乡镇撤并工作已告一段落,但由于条件的差异,仍会有一些地方陆续进行局部乡镇撤并。已经基本完成乡镇撤并的地方,有的还会陆续进行一些建制村的调整。还要进行乡镇村撤并的地方,一定要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加强具体指导,科学规划、稳妥推进。在具体工作指导上,要总结借鉴成功的经验,对乡镇撤并的标准、力度和进度上不要强求统一,不能简单以多少人口、多大面积来衡量乡镇规模是否合理,防止“一刀切”,避免简单化。对条件还不完全具备的地方,特别是山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不要急于求成,不要采取行政命令,强制撤并。

    会议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戴均良主持,区划地名司副司长张卫星、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卫生部的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天津、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等10个省区市民政厅局的分管领导和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并就乡镇村撤并的基本情况和政策建议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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