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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金融领导小组:统一思想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8日   来源:云南日报

    4月27日日上午,云南省政府在昆明召开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深入研究云南省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的有关意见和措施,对今年金融工作中的几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提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金融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进一步提高对金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到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和改进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服务,使全省金融业自身科学、健康安全发展的同时,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云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若干意见》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准确把握宏观调控大局,保持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高度重视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三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四是深化保险改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罗正富说,云南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金融机构开展“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目的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改善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资金回流农村的长效机制,加大以城市业务补充农村业务的工作力度,切实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培植、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信贷支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

    罗正富在讲话中说,实施“走出去”战略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需要金融的有力支持,金融部门要继续加大对“通路、通商、通电、通关”等事关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大通关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走出去发展,建立方便、快捷的资金结算通道,推动实用、安全、互惠互利的人民币资金流动和银行结算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发展。他要求,要加强金融监管,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对金融的领导、支持、协调和服务,为全省金融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云南省副省长程映萱主持会议。

    云南省政府政研室、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云南保监局负责人,分别就云南省金融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和措施作了汇报。(成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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