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元提高到1200元。
福建省有农业人口的79个县(市、区)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福建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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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落实22项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为此,省级财政在去年支出40亿元基础上,2007年安排新增财力51亿元用于各项惠民实事。
保障农村教育
2007年财政计划安排5.3亿元,建立起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全面教育保障体系。
福建省财政除继续安排4.5亿元用于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课本费和寄宿生补助外,还对城市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
继续实行高校“政府奖学金”和中职校“政府助学金”制度,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对家庭生活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实行困难补助。
2007年还将安排7.6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改造百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危房,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通过两年努力,基本消除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危房。
为农村低保保驾护航
去年,福建省财政共安排农村低保资金3.87亿元,其中省级安排2.46亿元,占总支出的63.6%,有力保障了75.79万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2007年,财政进一步加大支出,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元提高到1200元,其中,对五保人员按每年每人1200元实行全额保障,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对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差额补助,分级负担。据统计,仅此一项,福建省财政将支出农村低保补助资金5.26亿元,省级财政承担3.82亿元。
福建省2007年还将全面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对农村只有一个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放弃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夫妇以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直到60周岁后自动转为享受奖励辅助制度。据财政和有关部门测算,2007年福建省符合条件的有2.45万人,财政为此安排近900万元资金。
医疗卫生保障“三大关注点”
2007年,福建省财政在医疗卫生方面将突出保障“三大关注点”。
大力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福建省全面展开。福建省是较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省份之一。2006年,福建省有27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覆盖面扩大到42%以上,参合农民达到918万人。2007年,福建省财政将投入11.13亿元,其中省级财政7.44亿元,比上年增加4.9亿元,用于支持79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覆盖福建省的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并将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40元提高到50元。
大力支持“选派千名医师帮扶山区乡镇卫生院”活动。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按每名医生1万元的标准支持医疗机构选派1000名医生到500所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
大力支持“光明行动”。财政拿出1200万元,帮助1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此外,继续加大农村卫生条件和队伍建设投入,落实承担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享受政府津贴补助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改善农民生产生活
在就业培训方面,福建省财政2007年将安排7500万元,支持实施一系列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包括支持新增转移劳动力介绍就业,组织入闽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免费职业技能鉴定,以及加强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基础建设等。同时,省级财政还将设立政府补助,对有劳动能力、有向非农转移愿望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者,给予每人500元职业培训补助和75元职业介绍补助,鼓励其参加就业培训并实现就业。
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造福搬迁工程”的支持,组织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极端恶劣,解决“五通”有困难的边远偏僻自然村群众实施搬迁,在去年组织2万人的基础上,2007年组织2.5万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同时,从2007年起两年内,省级财政将安排1.2亿元,支持福建省实施“侨居造福工程”,加快解决华侨农场居住危房问题。此外,福建省财政还继续保持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文化事业以及“平安福建”等的投入。
福建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万崇伟称,这些资金安排充分体现了新增财力向“三农”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县乡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的“四个倾斜”。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惠民惠农实事的投入力度,强化管理监督,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记者 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