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9日起,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项便民措施开始执行。
其中,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自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来说,用公积金贷款最低可以首付20%,而以往所有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都不得低于30%。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欧永生表示,“这项举措是为了重点支持低收入家庭购买中小户型住房,减轻低收入家庭的购房负担。”
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享受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优惠政策的购房者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处于长沙市平均收入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二是第一次购房且用于自住,三是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
对于还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市民可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作为10项新举措之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投诉限期答复制。对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应建未建”的投诉,管理中心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1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对于不少市民反映的单位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问题,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所有单位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今后,办理公积金也将更简单便捷。在符合相关办事规定和程序、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1小时内就可以办结。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情况,管理中心还将以电话或短信主动通知申请人。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网,市民还可以查询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情况。
此外,对于“假资料”、“假购房”等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良行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严格防范,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相关链接:10项便民举措
1.推行首问一次性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同步进行、二次办结制度。
2.主动将已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情况,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借款人。
3.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1小时内办结,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网”上公开公积金各种资料,从网站可直接下载业务表格。
5.实行投诉限期答复制。
6.简化退休人员提取手续。
7.减少往返办事次数。
8.重点支持低收入家庭购买中小户型住房。
9.对逾期贷款实行人性化管理。
10.严控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发生,严格防范假购房贷款,杜绝假抵押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