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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等4城市被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1日   来源:林业局网站

    记者从在成都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上获悉,成都、包头、许昌、临安4个城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我国国家森林城市总数达到7个。

    近年来,我国城市森林建设蓬勃发展。各地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提升城市整体实力的重要举措,推进城市森林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2004年以来,贵阳、沈阳和长沙市先后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07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首次把“国家森林城市”授予范围扩大到地级市和县级市。

    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国家森林城市”授牌时指出,城市森林的发展,改善了城市生态,提升了城市的品位和竞争力,城市森林已经成为城市文明进步、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他强调,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森林的多种功能特别是生态功能的认识;并科学编制城市森林建设规划,统筹城乡绿化协调发展,加强保护管理,巩固城市森林建设成果;要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城市森林建设,提升城市生态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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