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号召,安徽省20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安徽省“生育关怀我尽力”活动实施意见》,明确对五类对象进行关怀和救助。
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农村地区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三类贫困家庭:夫妻双方或一方伤、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 (包括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或亡故;子女伤、病致残或夭折后未再生育;独子夭折后未再生育或独、双女出嫁后因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尚未享受“低保”或“奖扶”。
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尤其是自觉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主动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
关怀独生子女,尤其是自然条件差、经济状况不好、教育比较滞后的农村独生子女。
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尤其是单亲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女孩或城市中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女孩。
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尤其是因公死亡、受伤,遭受意外,因病造成家庭十分困难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
对以上五类对象,实行紧急救助、重点帮扶、生活救济、政策倾斜、亲情牵手、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进行关怀。2007年重点对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空巢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困难家庭以及因公因病死亡的基层计生专干家庭等3类家庭进行救助。(记者 丁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