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获悉,按照“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山东省将进一步调整电力产业发展布局,优化电源结构,实施“上大压小”策略,鼓励各地关停小火电机组。
“十一五”期间,山东省将大力发展高参数、大容量、超超临界发电机组,稳步提高大机组比例,主要开工60万千瓦以上的高效环保机组,提高大容量机组在电网内所占比例。按照电力产业规划,胶东半岛地区重点建设10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内陆地区建设60万千瓦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机组;大中型城市周围原则上建设30万千瓦级热电联产机组。到201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05年降低22%和10%左右。
按照国家要求,十一五期间,在大电网覆盖范围内,需要关停的小燃煤机组、小燃油机组是:单机容量5万千瓦级及以下常规火电机组;运行满20年、单机10万千瓦级及以下常规火电机组;按照设计寿命服役期满的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下各类机组;供电标准煤耗高出2005年本省(区、市)平均水平10%或全国平均水平15%的各类燃煤机组;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各类机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予关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机组。山东省关停的容量为430万千瓦机组容量。
据悉,对于关停小火电机组积极、关停容量较多的地方和企业,在新上火电及热电项目、退出补偿等方面,山东省将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对列入关停计划的小火电机组,维持现行上网电价不变,在一定期限内可享受发电量指标补偿,这种电量补偿可以通过转让给大机组代发而获得一定经济效益。同时,省发改委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排污、取水、土地等指标的转让政策,使那些按计划关停的小火电机组得到更多的补偿。
由于“上大压小”是要将新建电源项目与关停小火电机组挂钩,在建设大容量、高参数、低消耗、少排放机组的同时,相对应关停一部分小火电机组。因此,省发改委主任费云良日前表示,山东省实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减排,不会影响电力供应。 (记者 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