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草案)》首次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据悉,该实施办法草案“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经营港口”,以改变湖南省港口长期以来因缺乏资金而处于落后的局面。
集装箱等专用码头建成
据悉,湖南已形成了一个内通各市,外可通江达海的天然水运网。全省现有通航里程11967.7公里,居全国第三位,拥有各类内河船舶12604艘。长沙、岳阳已列为全国内河28个主要港口之一。而随着投融资渠道的拓展,湖南加快了港口建设步伐,逐渐建成了一批集装箱、石油、化工、液化气、粮食、煤炭、化肥、金属矿石等专用码头。这些码头的建成,特别是城陵矶5000吨级外贸码头和岳阳、株洲、湘潭等一批千吨级泊位相继投产,提高了湖南省港口的整体水平和综合通过能力。
鼓励个人投资建设港口
但在港口快速发展的同时,湖南港口结构、港口码头布局却不尽合理,已有港口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港口岸线的使用也不合理,岸线资源浪费很大。
湖南省交通厅厅长欧阳斌表示,目前大部分港口企业困难、无力加大投资,仅靠自身的投入是有限的,远远满足不了港口发展的需要。办法草案鼓励多渠道、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建设港口基础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经营港口,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以改变湖南港口长期以来因缺乏资金而处于落后的局面。
港口水域倒垃圾最低罚千元
办法草案还规定,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和储存场所,应当设置专用作业区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距离港口客运设施以及装卸储存燃油设施不得少于3000米,距离普通货物码头不得少于150米。在港口水域内进行捕捞作业或者向港口水域倾倒废弃物等影响船舶安全航行危及港口安全活动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