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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面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确保安全生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4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近日,黑龙江省政府下发通知,对全省开展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上作出全面部署。

    这次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检查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市、区)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市(地)、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自检自查阶段,6月初至7月底,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省直有关牵头部门要按各自分工组织督查组,开展督查;深入整改阶段,8月中旬至9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督促检查和自查中查出的重大隐患治理没到位的,要继续整改,加快治理。对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要制定和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或予以关停;巩固成果阶段,四季度要组织“回头看”检查,省政府将组织安全生产督查组到各市(地)进行驻地督查,以确保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的安全生产。(荣家莹 记者 谭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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