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地整平,大畦改小畦,畦背垫高,防止漫灌、跑水,就能把用水量降下来!”元氏县北褚村农民程春明今年种了3亩多小麦,如今丰收在望。让他高兴的还有一笔节水账:用水量比自己的用水定额整整少了40立方米。
从不用白不用的“大锅水”到节奖超罚的“商品水”,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发生在程春明身上的变化只是我省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一个缩影。作为解决河北省水资源危机的根本措施,省委、省政府把2006年确立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强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截至目前,全省共启动2个国家级、3个省级、22个市级、10个扩权县(市)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使全省开展试点建设的县、市、区达到50个,占全省总数的30%以上。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自主节水激励机制和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手段,致使用户自主自愿节水积极性不高,节水工程运行效率低下,水资源浪费严重。为此,我省突出实施节水机制创新,在全国独创“用水双控、计量到户、节奖超罚、协会自治、市场激励、群众参与”的自主节水模式。这一全新的模式使水像土地一样分到了户,使用水指标落实到每一个用户,实现了节水与用户利益挂钩,激发了用户主动节水的积极性。
为实现用水总量与定额管理双控制,河北省编制了“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明确了全省各市供、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各试点将本区总用水指标逐级分配到各县乡、行业、村户,作为区域宏观用水控制指标,并颁发取水许可证。同时,修订了《河北省用水定额》,对全省93个行业219种工业产品,18个部门50类生活用水单位,7个农业灌溉分区12种农作物和10种蔬菜的用水定额进行了重新修正,分解落实了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指标,强化了工业用水定额管理。以取水许可和用水定额为基础,基层用水协会组织将分配到本级的用水量指标分配到每个用水户,并将水权分配方案上墙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向各用户发放《水权证》和《用水登记手册》,定期记录用水情况,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目前,全省共有595个试点村(镇)开展了水量分配,颁发了《水权证》。
实现用水双控,不仅使用户做到了量水而行,自发调整产业结构,而且为有效控制地下水超采、建立市场激励机制创造了条件。目前,全省共安装水计量设施49万多套,建立用水者协会2600多个。试点区工业企业水重复利用率提高了5至7个百分点,万元增加值取水量降低8%至10%,实现工业节水10%至15%;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了3至5个百分点,实现农业节水20%至30%;试点区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15个百分点,实现农村生活节水40%至50%。(记者郝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