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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通知:名牌评价绝不收费 严格执行"十严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5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6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发出紧急通知,指出最近一些机构以牟利为目的组织的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咨询、培训、推介等活动,对中国名牌评价不起任何作用,企业不要参加该类活动。并再次重申,凡是在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 “十严禁”规定。

    2007年度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的申报、公示已经开始,一些组织和个人利用企业的热情,打着与中国名牌产品评价活动有关的名义,到处联系申报中国名牌的企业,鼓动参加其组织的申报咨询、培训、推介等活动,并收取高额费用,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为了维护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的公正性,保证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顺利实施,确保不给企业增加负担,国家质检总局、名推委在紧急通知中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严正声明。

    第一,中国名牌产品评价严格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评价原则。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在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中,不组织任何收费的培训、咨询、推介等活动。

    第二,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由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任何机构以中国名牌产品申报为名举办的申报、咨询、推介等活动,均违反“十严禁”规定,与中国名牌产品评价无关,对评价结果不起任何作用。

    第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中国名牌评价工作“十严禁”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严禁参加或承诺参加任何收费的培训、咨询、推介等活动。凡是在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十严禁”规定。

    第四,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不受任何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和个人的影响。

    第五,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总局有关直属、挂靠单位以及名推委有关成员单位一律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中国名牌培训、咨询、推介等收费或变相收费活动,并立即通知本地区、本行业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一律不得参加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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