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武汉、黄石、襄樊、十堰4市,将比照东北老工业基地实行增值税改革,这是从昨日(6月5日)在汉召开的东北、中部地区增值税改革座谈会上获悉的。
此举是落实党中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要步骤。实施这一改革,全省将有7464户企业受益,预计一年共抵缴税款12.38亿元。
据介绍,试点采取了与东北地区类似的“增量抵扣”方式,对购进、自制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及所支付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湖北省将按照“先抵欠税、增量退税、按季办理、年底清算”的程序,落实这一政策。即企业当年准予抵扣的税额,一般不超过其当年新增税额;有2007年7月1日之前欠税的,应先抵减欠税。
[解读] 增值税改革促荆楚腾飞
武汉、黄石、襄樊、十堰4市,将比照东北老工业基地实行增值税改革,是落实中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要实施步骤。
与东北试点的8大行业不同,在中部地区试点的8大行业为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采掘业、电力业和高新行业。而在东北试点中,电力和采掘业没有列入。“将电力和采掘业纳入试点范围,主要是因为中部地区都是资源大省,采掘业较为发达。”相关人士指出,这更贴近湖北经济特色,为荆楚腾飞提供了利好消息。
中部比东北政策更灵活
省国税局副局长孙荣洲介绍,与2004年起在东北推行的增值税改革相比,中部政策更灵活,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认证,只需按程序申报备案。此外,根据规定,对于设有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如果其总机构设在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范围内,且由总机构直接采购固定资产,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总机构核算的,可由总机构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落实到湖北,即总部设在上述4市、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可实现‘全省抵扣’。”孙荣洲打了个比方:省电力公司为咸宁分公司配备一个设备,虽然设备用于咸宁,但该设备仍可以在总部抵扣。
专家认为,此举可吸引企业总部进驻这4个城市。
湖北省5类企业受益最大
据了解,8大行业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享受这一优惠。有关政策规定,石油化工行业,不包括焦炭加工业;冶金业不包括产年普钢200万吨以下、年产特殊钢50万吨以下、年产铁合金10万吨以下的钢铁生产企业和电解铝企业;火力发电,不包括国家将关停的小火电机组等。
因此,享受这一政策的,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汽车制造、农产品加工、采掘、电力7大行业的47个子业及高新技术行业。
孙荣洲介绍:“具体到湖北省,受益最大的,是汽车制造、冶金、电力、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及武重、武船等机械制造企业。”
地方财政完全可以承受
增值税是第一大税种,占据了税收收入的“半壁江山”。有业内人士担心,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会对地方财政收入造成巨大影响。对此,孙荣洲表示,新政实行的是增量抵扣,即抵扣税额不超过企业当年的新增税额,以湖北省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对财政收入影响不大。
按去年的税收水平测算,全省可享受该政策的7464户企业,预计全年将抵缴税款12.38亿元,仅占全省去年入库税收总收入的2.22%。“到今年5月份为止,湖北省国税收入增幅达28%。”孙荣洲介绍:“加上7月1日后才执行,减半后仅6亿多元,完全在地方财政的承受范围之内。”
他还透露,若经济发展情况好,到年底,中部六省也不排除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申请,按实际发生的总量全额退税。(廖志慧、段晨、余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