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出口加工区西区置换工作获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复。批复明确了在开发区西区设立天津出口加工区B区,规划面积0.43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新环东路,南至新业六街,西至新兴路,北至新业九街。
目前,出口加工区西区海关办公大楼主体已经基本完工。开发区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批复及海关总署指示,抓紧进行土建工程及电子监管设施的建设工作,以便顺利通过国家有关部委对出口加工区西区的联合验收,使出口加工区西区能够及早启动。(记者陈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