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国资委、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电监会昨天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从6月开始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会议由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周本顺主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德铭、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蒋耀平、广电总局副局长雷元亮分别讲话,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对全国“三电”专项斗争进行了动员部署。
刘金国指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由于“三电”设施大多处于野外,分布点多线长面广,防护难度大;加之近年来铜价暴涨,一些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大肆盗窃破坏“三电”设施,不仅给相关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成为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隐患。他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明确主攻方向,落实工作措施,尽快侦破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打掉一批团伙,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在短期内迅速打开局面。要打现行、挖团伙,在案件多发的重点线路要严密布控,架网伏击;对现行案件,要快速反应,快速堵控,快侦快破。要加强审讯,深挖犯罪团伙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深挖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教唆犯;要集中人力物力,全力侦破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各地要对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未破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逐一梳理,对重大案件要组织精兵强将,限期侦破。对在逃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犯罪嫌疑人要逐一上网、全力追捕。各地公安机关要全面摸排参与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育,严密管控。
蒋耀平在讲话中指出,当前保护电信设施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据初步统计,2005年电信设施被盗案件发案5.3万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4.3亿元;2006年发生案件近19万件,直接经济损失达13.5亿元;今年一季度发案数仍有大幅上升,仅中国电信的通信设施就被盗窃破坏3.2万起,是上年同期的2.6倍。2005年12月,山东济南发生一起电信一级干线光缆被盗割案件,性质极为恶劣,不仅造成高达3500万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军队通信、电视信号传输、互联网通信,间接损失无法估量。
蒋耀平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和电信运营企业积极参与专项斗争,在当地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当地电信行业开展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工作。要成立电信行业专项斗争工作小组,根据总体部署制定各地区、各企业的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同时要建立领导责任制。要定期沟通专项斗争有关信息,研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建立联合巡线队伍等具体措施,保证工作联络及时、信息沟通畅通,行动步调一致。要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配合机制。将辖区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及时上报公安部门,积极主动地为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案件的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搜集、整理有关证据,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有力帮助。要按照专项斗争宣传方案,组织电信企业设立电话、短信、互联网网站等宣传和举报平台,动员媒体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张旗鼓地宣传电信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使保护电信设施的理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提高全民护线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按照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企业自身保卫系统建设,严格落实各项保卫措施,合理调配内部力量,积极参与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