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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4日   来源: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保健食品的命名,确保保健食品名称的科学、准确,2007年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

    《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对保健食品命名、品牌名和通用名的一般要求,品牌名和通用名的特殊要求都做出明确规定。

    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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