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管粮意识和业务素质,按照培训计划,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于2007年5~6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和陕西省西安市,举办了二期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地省级、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以及地(市)、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这两次培训班,重点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执法重点问题和执法责任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形势与任务,以及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解析等进行了培训。培训班开始时,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的负责同志对搞好此次培训提出了严格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的有关领导和同志在培训班上进行了认真授课。各地学员反映,此次培训结合实际紧密,内容充实详细,非常适合当前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培训班得到了各地学员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