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省政府将于8月起组织开展省政府部门和机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这是省政府自2006年首次进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以来,第二次开展这项工作。
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范围,包括省政府所属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省政府部门依法委托执法的组织,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评查采取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和政府法制机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
评查标准分基础标准和文书规范标准两项。基础标准主要包括主体是否适当、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完备、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案卷不符合基础标准中任何一项内容的,即为不合格卷,将有可能在行政复议中被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或在行政诉讼中导致行政机关败诉。文书规范标准是卷内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规范的标准,采用百分制的评分方法,按案件处理阶段、文书种类、文书归档规范、文书基本要素设定相应分值。(记者 李揽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