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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将全面推行高中课改 学生可以自主选修科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8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从2007年秋季开始,长沙市将全面推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届时,高中学生可以自主选修科目,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也将成为高校招生重要参考。近日,长沙市教育局出台《关于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实施意见》,要求学校不得随意增加和减少课时,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

  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安排课程,不得随意增加和减少课时。学校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制定开设达到最基本要求的选修课程,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尽快开齐选修课程,其他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更多可供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的丰富多彩、高质量的选修课程,逐步提高选修模块的开设比例,并于三年内逐步达到这一要求。
  
  学校还要建立学生学分管理与毕业资格的认定制度。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严格按照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学校通过学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学生修满学年并达到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学生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后经考核合格就可以取得学分。考核未合格的科目、模块允许其按规定进行补考,补考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补考仍不合格,允许重修或另选其他科目、模块。转学学生在原学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审查核实,转为该生在转入学校的累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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