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部门信息
 
交通主管部门将强化对无船承运业务市场的监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9日   来源:交通部网站

    6月14日,交通部水运司公布了上海凯旭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15家未取得经营资格而违规开展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名单,责令这些企业停止经营并将在进一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法实施严厉处罚。

    交通部要求,各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经营者,不得与违规经营者订立协议运价,不得接受其提供的货物或者集装箱。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签发未依法登记的提单。交通部提醒中国境内的货主提高防范意识,不要接受未依法登记的提单,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据交通部水运司有关人士介绍,自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以来,无船承运管理制度得到顺利实施,对保障国际海运市场秩序起到了良好作用。截至目前,已有1760多家中外企业依法登记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但交通部水运司在调查中发现,仍有部分企业违规开展业务,交通主管部门将继续强化对无船承运业务市场的监管力度。

 
 
 相关链接
· 广东交通部门表示争取在年内完成对九江大桥修复
· 交通部机关2007年新增职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公示
· 交通部副部长率调查组抵达九江大桥坍塌事故现场
· 交通部六条措施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 交通部全力处置九江大桥坍塌事故 启用战备渡口
· 佛山九江大桥被撞断 交通部派出调查组赶赴现场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