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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给予两台综合频道暂停播放商业广告处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1日   来源:广电总局网站

    6月15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对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甘肃电视台综合频道给予暂停播放广告处罚的通报》,通报说,今年以来,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甘肃电视台综合频道屡次出现违规播放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等问题,被总局和国家有关部门多次责令整改和通报,但两台违规问题至今仍未解决。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月2日,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甘肃电视台综合频道因以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形式变相发布违规医疗广告问题,被总局诫勉谈话,并被责令立即停播所有违规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做出书面检查。但两家电视台并未吸取教训,仍然违规播放医疗和药品广告,4月23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批评。4月28日和5月17日,总局对上述两个频道存在的违规播放挂角广告、在电视剧中间违规插播广告和播放违规电视购物节目等问题,又连续二次下发了《违规广告播放整改通知单》,责令两台彻底整改。并明确告知如再出现违规问题,将依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暂停播放广告节目等处罚。但总局近日监看发现,5月底至6月11日,上述两个频道仍然存在电视剧中间违规插播广告、违规播放挂角广告等问题。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仍在电视购物节目中播出“橙魔”减肥产品。

    为严肃纪律,切实整顿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根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广电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九条“拒不改正或60日内三次出现违规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做出暂停播放广告、暂停相关频道播出的处理决定”规定,总局决定责令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甘肃电视台综合频道自6月18日零时起暂停播放所有商业广告,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深刻检查,提出切实整改措施。责成宁夏自治区广电局和甘肃省广电局分别对宁夏、甘肃电视台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向总局提出书面报告。经总局同意后方可恢复广告播放。

    请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广播电视广告和各类电视购物节目、医疗资讯服务节目的管理和审查把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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