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至22日,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同志到天津调研公务员法实施情况。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人事局、西青区、河西区和市建委、工商局、财政局、审批办等市直机关以及和平区小白楼街道办事处、西青区中北镇的有关同志关于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汇报,了解了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进展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做法、成效与经验,听取意见和建议,参观了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和滨海新区。
在调研中,张柏林同志强调,公务员法是干部人事工作的第一部法律,在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做好实施工作,意义重大。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把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作为长期任务来抓,把实施公务员法与健全公务员管理各项制度结合起来,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与巩固成果、探索创新,提高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要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好公务员法和各项配套法规政策,确保公务员法及其配法规政策落到实处。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公务员法实施和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要积极应对,认真分析,加强研究,逐步解决,并确保稳定。要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在法律的框架内,继续探索新办法,推进管理创新。要以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树好形象为目标,以基层一线、执法部门和窗口行业公务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强化培训教育、加强实践锻炼和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等为手段,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并力求取得实际效果。最后,他希望各级人事部门下半年要把迎接、学习和贯彻十七大作为重中之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十七大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人事人才工作环境。
张柏林同志对天津市的人事人才工作特别是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给予了肯定。他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天津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建设创新型城市与构建和谐天津的大局,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扎实工作,稳慎推进,取得了明显成绩。
调研期间,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市委副书记、市长戴相龙会见了人事部调研组一行。在津期间,张柏林同志还会见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史莲喜,市委常委、科技工委和教育工委书记陈超英,市委常委、滨海新区书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苟利军,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段春华,市政府秘书长何荣林等同志。(艾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