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河北省公共场所将在两年内全面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根据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情况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分级,并确定相应的监督检查频率。评为优秀(A级)的,实施简化监督,每年监督频次不得少于1次;评为良好(B级)的,实施常规监督,每年监督频次不得少于2次;评为合格(C级)的,实施强化监督,每年监督频次不得少于3次;对评定为差的经营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卫生许可证。
记者从省卫生监督局了解到,今年,河北各设区市完成市直管旅店业、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馆)卫生安全等级评定工作。2008年,各设区市要开展市直管其他重点行业单位的卫生安全等级评定工作,县(市、区)开展管辖的旅招业、美容美发场所、洗浴场所、游泳场所(馆)的卫生安全等级评定工作。2009年,在全省范围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省卫生厅要求,在开展卫生安全等级评定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类别、数量、规模,并依照评分表打分情况评价卫生状况。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这项工作。
据介绍,卫生安全等级不是固定不变的,视其卫生状况及时调整其级别,实施相应的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将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等级进行核定,并及时更换“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等级标志”。 (记者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