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交通运输、渔业、农机等企业和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10号),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水明发[2007]8 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7]6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结合我省水利行业特点,省水利厅开展“水利(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实验、水利旅游、渔业生产、渔船、渔港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领域以及近年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目标是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落实各级水(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渔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影响水利(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度汛,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渔业)的同步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