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根据中央组织部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被列为《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部门考核评价办法》)试点单位。6月21日,总局在江苏省国税局召开《部门考核评价办法》试点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前一阶段各试点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做好试点工作、建立适合税务系统实际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有关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总局试点单位江苏、湖南、陕西三省国税局和南京市国税局以及总局机关所得税司、稽查局等六家试点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钱冠林在讲话中就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下一阶段的试点工作,讲了三点意见。他首先充分肯定各试点单位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主要体现在:一是党组重视。总局在3月上旬召开试点工作协调会后,各试点省市国税局和总局两个司局都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都多次召集研究工作方案,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同时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试点省市国税局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工作班子,明确试点工作在党组领导下进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事、监察、巡视、党办、税收执法及管理等部门协调配合,通过上下联动,把试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规范操作。各试点单位切实按照《部门考核评价办法》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考核内容、工作程序和方法,精心组织,做好规定动作,把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三是突出特色。在全面落实《部门考核评价办法》的基础上,各试点单位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和特点,将近年来税务系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一系列成功做法运用在试点工作中,将税收工作特有的规范执法、征管质量、纳税服务、两权监督、科学管理、队伍建设等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在考核评价中体现税收工作特色。四是技术保障。各试点单位充分利用国税系统现有的综合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税收执法责任追究系统、办公自动化考核系统所取得的数据,增强考核工作的客观性。有的试点单位编制了考核工作流程软件,提高考核工作效率。
钱冠林对试点单位年中考核工作的范围、要求、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时间安排作出部署。他强调指出:要在试点工作中突出税收工作特色,把《部门考核评价办法》的各项规定与税收工作实际相结合,探索建立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他指出:制定这样一个体系,主要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引导和促进各级税务机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各级税务机关担负着带队伍、抓税收的重任,是税务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通过制定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有利于促进各级税务机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而稳定增长,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近年来,中央先后提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一系列新的任务,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制定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这些新任务、新要求具体化,使之成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的标准、努力的方向,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和监督作用,有利于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提高素质,加强自身建设,把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与税务系统已经实施的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配套,形成完整的综合考核评价制度体系的要求。近年来,税务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不断深化,在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制定了比较完备的制度和规定。但对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前还缺少系统全面的考核评价办法。因此,依照中央精神,建立一个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钱冠林指出,建立具有税务特色的考核评价体系,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在坚持《部门考核评价办法》的前提下,在考核评价内容的具体项目、要点、指标的设置上,要体现税收工作特点。在《部门考核评价办法》文件中凡作出明确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要充分体现,不能打折扣。在此前提下,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具体内容方面,其项目、要点、指标的设置,要充分体现税收工作特点。这次在年中考核民主测评表的设计中,对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项目设置了“在重大政治问题面前与中央保持一致,党组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执法规范、征管质量好、税收成本低、社会满意,基层党组织健全,遵守中央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行风政风评议良好,惩防体系和廉政责任制健全”等内容。对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项目设置了“自觉学习理论政策,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作风严谨细致,坚持原则,科学管理,严格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圆满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解决复杂矛盾和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严格遵守廉政规定,落实廉政责任制,不利用职权给个人和家庭成员、亲友及身边人员谋取不当利益”等内容。在考核具体项目、指标的设置上要求各试点单位开动脑筋,积极探索,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难以量化的要进行定性分析,最终形成既符合中央要求,又充分体现税务特色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在考核评价的具体方法上要充分吸收近年来税务系统创造的一系列经验和做法。首先,要做到考评信息资源共享。考核组在考核评价工作开始前,要收集人事、监察、巡视、党办、法规、征管、稽查等职能部门掌握的情况,将职能部门分散的信息资源加以整合,带着问题下去,使考核工作“有的放矢”。第二,要借鉴巡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四个入手”的考评工作方法。⑴从发生在该单位的重大案件入手,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思想、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原因,检查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预防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⑵从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入手,既考核信访反映的问题是否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进行了处理,又从中了解领导班子的工作情况。⑶从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和纳税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检查了解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处事不公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⑷从“两权”运行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入手,检查了解是否存在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内控机制是否健全等问题。总之,要多方面了解干部情况,既要考察领导干部的工作圈,又要考察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注意了解地方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上的意见,努力掌握真实情况。三是“实绩分析”要突出全方位、多角度,实行纵向、横向、内部、外部、自我评价及综合评价相结合。所谓纵向评价,就是听取上级领导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和下级税务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意见;所谓横向评价,主要是征求与税务机关工作联系密切的发改委、财政、审计、组织、纪检、工委等部门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意见。外部评价,主要是听取税务机关服务对象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意见。内部评价,主要是本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意见。所谓自我评价,就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自己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所谓综合评价,就是汇总整理各方面的考核信息,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四是综合运用考评成果。各级党组要加强考核成果的运用,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参与考评工作的各部门对考核情况的综合评价,集体研究,形成考核成果。党组要把考核成果作为干部奖惩、培养、选拔以及班子调整的重要依据。
钱冠林要求各试点单位,一要进一步提高对《部门考核评价办法》试点工作的认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是一项着眼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大事,是进一步加强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探索,是科学化、制度化选择干部,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现实需要,是组织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证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试点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切实克服厌烦情绪,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具体指导,既完成规定动作,又探索创新,不断完善考核办法,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二要把科学发展观始终贯穿于部门考核评价的全过程。要在这次年中考核中全面考核领导班子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完成任务、服务群众、廉洁自律、强化管理等情况,全面考核领导干部政治态度、思想品质、政策水平、组织能力、工作作风。在考核中,要坚持把党管干部和群众公认、德才兼备和注重实绩统一起来。通过考核,全面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做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三要边实践,边总结,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这次试点工作,要求全面实践《部门考核评价办法》中规定的各项内容和方法,同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一是在考核评价内容上,如何突出部门特点,充分体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是在民意调查中如何科学确定参加民意调查人员范围、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保证民意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做到简便易行。三是在“实绩分析”环节,如何通过内部评价、相关职能部门评价、上级评价和自我评价,全面客观地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成效,特别要注意研究选择哪些职能部门提供相关情况更为合理。四是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的考察,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形成既符合中央规定,又具有税收工作特色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