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2007年自治区科技富民强县工程项目合同签字仪式在自治区科技厅举行,这标志着新疆首批科技富民强县工程已经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新疆15个县市成为首批实施科技富民强县工程的县市,共获得自治区财政下拨的1500万元经费。
据了解,2005年,科技部、财政部启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重点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欠发达地区,每年启动一批试点县市,实施一批科技项目。新疆已有9个县市被列为国家试点县。同时自治区科技厅也在全区开展“县市科技工作年”活动,在全区95个县市普遍实施“区域支柱产业培育工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科技兴新素质工程”、“县市区科技局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今年3月,自治区科技厅和财政厅决定从今年开始组织实施自治区科技富民强县工程,整合了包括科技兴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攻关等科技资源,每年支持15个县市,每个县市支持100万元,把“科技富民强县工程”列为科技兴新的第五大工程,形成长效机制。
据介绍,参加签约的15个县市是从新疆40多个申报县市中严格筛选出来的。这些县市必须制定县市“科技富民强县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自治区“科技富民强县工程”办公室将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项目进展和资金落实情况。同时,除自治区落实的1500万元经费外,项目所在地州市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实施项目的县市对该项目的支持也应不低于100万元。(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