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云南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部署,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
云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目前,全省已建立了节能减排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省政府与各州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制定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工业与民用、建筑、交通、商业、农村和政府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展开;启动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加大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地区和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罗正富指出,今年是“十一五”的第二年,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目标和任务。今年全省节能降耗目标是单位GDP能耗降低3.8%,节约275万吨标准煤。从明年起这一目标将上升到4.32%,每年要节约320至350万吨标准煤。各州市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把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市县区和重点企业,制定强有力推进节能减排的时间计划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逐级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二是要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突出重点,坚决淘汰钢铁、铁合金、电力、有色、煤炭、焦炭、黄磷、建材、电石、化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力争今年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现节能4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三是要全面推进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任务。紧紧抓住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通过抓好重点领域的工作,推动面上的工作。四是要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坚持以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为目标,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煤炭和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着力抓好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煤层气(瓦斯)发电、绿色照明等6大重点节能工程。五是要积极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优化电力资源配置,重点推进燃料乙醇替代石油工程,大力开发利用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六是要加快建立健全促进节能减排的循环经济模式和技术支撑体系。继续抓好10个循环经济示范县、10个示范园区、100个示范企业和100个重大示范项目的推进工作。七是要建立科学的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体系。
罗正富强调,节能减排是一项硬性任务,各州市县、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上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罗正富代表省政府与16个州市政府签订2007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光禄出席会议,省长助理米东生主持会议。
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央及省外驻滇有关单位、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16个州市主要负责人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16个州市分管领导、重点企业、高耗能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州市分会场参加会议。(田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