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日)下午,北京市政府召开第166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建立北京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等事项。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岐山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6项有关建立北京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为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05年,市政府下发通知,对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06年,北京主要开展了依法界定职责的工作。今年,北京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点是完善配套制度,并将这一工作纳入市政府折子工程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是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注意不断总结和巩固实践和成果。6项配套制度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北京行政执法行为和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行政执法协调机制,促进执法争议的解决,提高执法效率;要进一步规范案卷评查工作,更好地发挥其监督和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作用;要规范行政处罚执法资格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建立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提高行政处罚的公平和公正性;要规范法规、规章实施准备和评估报告工作,加强法规实施前后的基础工作;要规范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加强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有效监督。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与时俱进,真正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要大力加强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提升各级政府的行政执法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汲传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