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7月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10日,中国气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学习宣传贯彻好《意见》。
通知说,这是继2006年国务院印发3号文件之后又一个指导气象工作的重要文件。《意见》不仅对于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对于我国气象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气象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通知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实质。各级气象部门要把学习和贯彻《意见》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充分认识《意见》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防御气象灾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科学有效应对气象灾害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各级气象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基层气象部门和“6.25”重要讲话精神,密切联系当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方案。
通知要求,全面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寻求工作结合点,找准工作着力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意见》落到实处。
通知提出,积极推进现代气象业务发展。各级气象部门要以《意见》为指导,面向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这两个国家需求,结合“十一五”规划的落实,不断深化业务技术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多轨道改革方案,加强功能体系实施方案设计,建立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强化区域气象中心功能,加快综合观测体系、预报预测体系、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和科技支撑保障体系等建设,建立现代气象业务体系。
通知强调,全力以赴做好汛期气象服务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全面做好汛期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御工作。要加强对汛期气象服务的组织领导,落实气象服务责任制,确保“思想认识、技术装备、岗位责任、规章制度”四到位,确保业务系统运行正常和气象服务万无一失。
通知提出,切实加强《意见》的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筹划,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积极反映《意见》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营造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良好舆论氛围。
通知要求,加强《意见》贯彻落实的组织和领导。各单位要明确《意见》贯彻落实的责任制,加强学习贯彻《意见》的领导,切实组织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