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和国家测绘局有关部门联合向内蒙古自治区等12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的通知》,全面启动该专项200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这一通知,各有关地区要重点根据《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组织实施工作的需要,从满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保障的急需出发,精心选择申报项目,确保该专项的实施更好地为测绘发展规划的实施服务,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通知要求各地区要认真对上一年度中央财政已安排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及取得的主要基础测绘成果进行总结;严格编制2007年度项目申报材料,合理提出资金需求并细化预算。据悉,项目申报截至日期为2007年8月15日。项目申报工作完成后,财政部和国家测绘局将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