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广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五”期间,自治区水利厅在地方电力和农村水电建设、城乡水利供水工程建设、防洪工程建设、重点水源和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的融资需求达80亿元。据双方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将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和区域发展政策,为广西水利部门“融资”和“融智”,重点为广西地方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沿海工业园区和重点城镇水利供水水源和供水管网工程、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生态环境项目等领域,并为广西水利部门的融资平台提供发展财务顾问服务。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负责人称,国开行广西分行自1999年成立以来,不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已累计为广西投放资金近900亿元。截至今年6月底,开行在广西的管理资产余额达到718.38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加124.24亿元,增幅达20.9%。
自治区水利厅负责人表示,在水利建设方面,国开行先后支持了柳州市和梧州市防洪工程、北部湾供水工程、“十一五”水电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等多个项目建设,对完善广西水利基础设施、强化水利保障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记者宋春风 通讯员黄建义 廖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