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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户改探索: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4日   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7月23日从江西省公安厅了解到,2007年,江西省将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二元化性质,逐步建立全省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推进公民身份平等。

    近年来,江西省公安机关采取系列措施,简化办事程序,逐步降低了公民在城市落户的门槛。江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二元化性质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结合实际情况,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将是基本落户条件。但由于目前户口与医疗保障、社保、住房、教育等挂钩,考虑到各方面的情况,这项工作只能是在全省逐步探索推行。

    另外,为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流动人口服务措施,我省今年还将探索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同时,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在办理户口登记和身份证等方面,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组织开展好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作,到2008年底前完成3000万人口的“二代证”换发工作。(记者魏星、实习生胡志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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