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 徐绍史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
很高兴与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国土资源部感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在国办工作期间,新闻界的朋友给了很多的支持和帮助,现在在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的岗位上,也相信大家会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的工作。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的进展情况。
200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50号)下发,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正式建立,到现在整整一年了。
一年来,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一直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把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作为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温家宝总理去年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落实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再次强调,要"严格土地管理责任制,落实土地督察制度"。曾培炎副总理对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去年12月在中南海紫光阁接见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负责人和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的工作人员,对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提出了"严、明、勤、廉"四字要求。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为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年来,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得到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有关省、市负责同志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土地管理的重大举措,积极支持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和办法,管住管好土地。各国家土地督察局派驻地区的党委、政府,为督察机构组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一年来,国土资源部积极推进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按照"边组建、边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机构组建,积极开展土地督察,努力加强基础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总体来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组织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在土地督察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进行了重点督察。从去年底以来,我们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针对责任目标不完善、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制度不健全、考核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向有关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提出了督察建议。有关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认真进行了整改,按新的政策要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一些地方正在抓紧制订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耕地保护工作得到加强,重点督察取得进展。
二是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察。今年上半年,针对"以租代征"、擅自调整规划、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我们分别向北京市、河南省、云南省及大连市人民政府下达了整改意见书。有关省(市)人民政府对专项督察工作十分重视,整治工作已基本到位。
三是开展了调查研究。围绕耕地保护问题,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进行了全面调查;针对擅自设立或变相扩大开发区等问题,在全面了解现状的基础上,进行了重点解剖。通过调查研究,掌握了真实情况,发现了突出问题,为下一步开展专项督察打下了基础。
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这项工作刚刚起步。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土地督察力度。一方面,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针对擅自设立或变相扩大开发区、大量闲置建设用地、违反土地供应政策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另一方面,以督察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为重点,监督检查2007年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
一年来,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在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当前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土地出让的收支管理、调整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当前土地管理正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认真研究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意见,努力做到约束要硬、激励要实、监管要严、责任落实。二是加紧推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关键是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四是继续严把用地审批闸门,严格依法依规审查各类建设用地,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益。五是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再梳理查处一批土地违法案件。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现场直播:徐绍史介绍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