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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侠强调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为构建和谐陕西作贡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02日   来源:陕西日报

    7月31日至8月1日,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王侠走访陕西省宗教团体并考察宗教活动场所。她强调,各宗教团体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高举爱国爱教旗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团结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陕西中的积极作用。中共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陕西省政协副主席、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部长胡悦分别陪同走访。

    时值盛夏,王侠一行冒着酷暑走访了陕西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省天主教“两会”、省基督教“两会”,听取各宗教团体的情况介绍,与宗教界人士座谈,并考察了大兴善寺、大慈恩寺、八仙宫、化觉巷清真寺、五星街天主教堂、土门基督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

    在听取了各宗教团体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王侠指出,多年来,陕西省各宗教团体积极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在开展正常宗教活动、加强自身建设、对外友好交流、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工作,为陕西省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赞誉。

    王侠对各宗教团体提出了殷切希望:一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广大信教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西部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共同目标上来。二是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定不移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要高举爱国爱教旗帜,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根本利益,自觉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三是要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要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管理,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弘扬宗教界乐善好施、扶贫济困、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努力做到宗教内部、各宗教之间、宗教与社会的和谐。五是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要从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入手,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合格、有宗教造诣、在信教群众中有威望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陕西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走访活动。(记者 冯晓荣 实习生 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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