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紧急公告,决定暂停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进口,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公告要求,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进口;8月3日后启运的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8月3日(含8月3日)前启运的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一经检出问题,立即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总局。
据悉,近日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先后从印度尼西亚输华水产品中,多次检出重金属汞、镉和禁用药物呋喃西林残留超标,以及重要的食源性致病菌,并已按有关规定作了退运或销毁处理。针对这一情况,为了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定立即发布紧急公告,暂停产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进口。

我国从印尼输华产品中检出致病微生物和禁用色素
记者3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近日从印度尼西亚输华的水产品、罐头中检出致病微生物和禁用色素,相关产品已被退运或销毁。
日前,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印尼进口的冻海鳗鱼中检出沙门氏菌,从冻鱼肚中检出单增李斯特氏菌。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印尼进口的菠萝丁罐头中检出该种罐头禁用的柠檬黄色素。广东和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经依法对这些产品作退运或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