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安全生产方面有关规定,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真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确保广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8月上旬,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委员会组织7个督查组分赴14个地级市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
此次专项行动督查内容包括:各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检查督促情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情况及对已发生的各类生产事故处理情况。督查分两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8月10日前),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进行自查;自治区抽查阶段(8月10日-8月20日),自治区督查组对部分地级市、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企事业单位进行抽查,反馈督查情况,指出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意见,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各地。
自治区安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并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各地要继续督促有关企业尽快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做到“六落实”,即将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和推进煤矿、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和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厂、小矿和经营场所,巩固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成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记者 李石伦 实习生 罗祖川 朱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