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河北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攻坚年,年内将完成明晰集体林产权任务80%以上。目前,全省林改工作已进入明晰产权、登记发证阶段,全省已完成明晰产权192万亩,占任务的4.1%;完成登记发证194万亩,占任务的3.1%,共发放林权证10.1万份。
据了解,河北省林权制度改革经历了从分林到户、山林入社、集体所有和统一经营、林业"三定"和"四荒"拍卖,到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5个阶段,到2005年底,全省还有6200多万亩林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这些占全省林业用地50%的林地,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2006年,河北省在19个县(市、区)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共明晰集体林业产权面积1500万亩,新发林权证12万多份。在去年试点推广的基础上,今年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并将在年内完成4633万亩林地的明晰产权任务。目前,全省有林改任务的11个设区市、153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和政府审批工作。全省共有1473个乡(镇)、25889个行政村制定了林改方案,分别占应制定总数的86.4%、64.1%。目前,全省林改工作已进入明晰产权、登记发证阶段。但从全省看,目前,廊坊、沧州、衡水3市明晰产权超过改革任务的20%,其余均未完成计划任务。
目前,一场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兴林富民为目标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河北省全面展开。
通过半年的努力,河北省林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是,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市、县政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林改工作还停留在部门推动的层面上;二是在一些地方,集体林还是村集体的重要收入来源,一些村干部没有充分理解林改政策,对林改工作不积极,出现了“上热下冷”的现象。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林业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业发展空间的拓宽和延伸,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机遇和途径,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举措和保障,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有效举措。
从目前情况看,河北省的林改已经进入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关键阶段。在这一阶段,我们要突出重点,攻坚克难,积极稳妥地推进。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真正把林改作为“三农”工作、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从长远和大局出发,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提供强大的生态产品和物质财富。要加强宣传和引导,把政策真正交给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深入发掘山林资源生产潜力,活化农村各种生产要素,真正做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让经营者有其山、植树者受其益、务林者得其利。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宣传教育广大基层干部,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要坚持依法办事,民主决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民主决策,自主选择改革方式,自主确定经营管理形式,自主决定山林收益分配方案,做到程序、内容、方法、结果“四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改革意愿。通过工作重心下移,把方针、政策真正交到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手里,变“上热下冷”为“上下都热”,让经营主体真正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通讯员张建华记者刘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