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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发布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市政府发言人解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4日   来源:解放日报

    上海新建建筑将严格执行国家节能50%的标准,同时“十一五”期间,上海市还要对3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这是昨天(13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以书面形式发布的《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中披露的目标。

    根据这份《实施方案》,上海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还包括: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20%左右,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15%,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26%;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把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施方案》同时指出,为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加大本市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一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二是扎实推进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三是从源头上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四是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五是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实施方案》明确了上海节能减排工作四个突破重点:

    ———加快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包括:用电设备节电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余热余压利用节能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煤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空调和家用电器等节电工程、绿色照明工程、分布式供能等工程、城市交通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力争形成3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累计节能量达到900万吨标准煤。

    ———着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重点推进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两大工程建设。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14家燃煤电厂在2010年以前完成烟气脱硫或结构调整;“十一五”期间,中心城区全面完成污水三期工程,按期完成竹园、白龙港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和扩容工程;郊区新建、续建和扩建25座污水处理厂,完善30座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完善28个工业区污水收集管网。

    ———落实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任务。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重点产品单耗的管理,开展重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到2010年基本建成400公里轨道交通基本网络和300公里公交专用道,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占总出行的比重达33%以上。

    ———强化重点单位节能减排管理。制定和实施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工作办法,环保重点监管单位和全市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监管部门联网,污染物达标排放率提高到95%以上。

    《实施方案》还明确,要建立强有力的节能减排领导协调机制和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并将节能降耗责任和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中。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发挥政策激励和约束作用,体现价格杠杆作用,吸引和鼓励企业、社会增加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并动员市民和社会团体广泛参与。(记者 陈春艳 洪梅芬)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解读《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昨天就市政府最新印发的《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以书面形式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做好节能减排,必须下大力气治理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本市对此有何针对性措施?

    答:上海将从源头上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严控制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投资项目。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制定实施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

    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未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一律不批准环评文件;项目竣工时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指标的,不予通过环保验收。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对建设项目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对未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备的工业区,不得引进新项目;对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得不到落实、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上海有关标准的新、改、扩建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问:上海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有哪些目标?

    答:本市将不断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使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从2005年的53%下降到2010年的46%左右。制定鼓励政策,进一步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2010年风电装机达到20万-30万千瓦,完成太阳能光热当量面积250万平方米,光伏发电达到10兆瓦。

    问:如何强化对重点单位的节能减排管理?

    答:本市将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分层、分类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制定和实施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工作办法。对列入国家千家企业名单的11家重点单位,在完成能源审计的基础上,进行跟踪检查;对年用能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100多家单位,今年开展对标管理和能源审计;对年用能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800多家单位,逐步建立能源消耗月报制度;对年用能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单位,由区县政府加强节能降耗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逐步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

    问:上海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上海市正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建设老港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和资源化基地,在郊区建设一批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到2010年,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从2005年的26%提高到50%左右。

    问:上海市建设节水型社会有哪些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答:上海要严格取水许可管理,逐步实现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并加强对用水户的考核。2010年前,所有取水户实行装表计量。严格控制高耗水、高用水行业发展,对火力发电、石油石化等高用水行业全面进行节水技改。推广节水技术和器具,新建全装修住宅全面使用节水卫生器具,完成中心城区60万套老式便器水箱的节水改造。在市政、环卫、绿化、景观等领域扩大使用河水、雨水和中水。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在工业园区、校区、社区和企业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示范试点。到2010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30%。

    问:上海对于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有什么工作计划?

    答:上海市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等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培育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年内争取形成120家节能服务公司,两年内形成2-3家具有全国辐射力的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健全有利于节能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中介服务,建立专业性的节能技术交易市场。

    问:上海各级政府和企业、社会将如何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力度?

    答:上海市、区县两级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和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发挥政府各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用于支持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筑交通节能、可再生能源开发等。制定能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倾斜力度。(记者 洪梅芬 陈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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