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晚,陕西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促进生猪等副食品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
通知指出,近期由于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带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已经成为当前宏观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落实中、省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
一要切实抓好“三秋”工作,力争秋粮增产增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粮食直补等政策性补贴于8月31日前发放到农民手中。抓住当前秋田管理的关键时期,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搞好技术服务,争取秋粮取得较好收成。提早动手,做好秋收和秋种的各项准备工作。受灾地区特别是陕南各市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千方百计抓好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要尽快把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生猪生产健康发展。中、省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已经全部下达,各地要做好落实兑现工作,确保8月15日前发放到饲养者手中。继续实施二元母猪良种繁育补贴政策,每头二元母猪补贴500元,扶持建设良种繁育村和养殖场100个,发展二元母猪6万头。各试点保险公司要从8月15日起,开始办理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业务。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生猪产业各环节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农业部门要加强生猪防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省财政共同承担,注射等费用由市、县财政予以保障,防疫责任由县级政府负责。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三要切实做好市场供应,确保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各地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地猪肉等副食品生产、购进、销售、库存数量及其变化情况进行调查,进一步完善副食品供应应急预案,切实保证市场供应。商务部门要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作出安排。西安等大中城市要有保障本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猪肉储备,其他地方也要建立适当数量的猪肉储备,确保储备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确保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四要进一步加大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各地要组织工商、质监、农业、卫生、商务、价格、公安等部门,集中开展对猪肉等副食品市场、质量和价格的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副食品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加强生猪检疫检验工作,防止注水肉、病死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市场。
五要切实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学生的生活。采取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等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学生生活水平不降低。从8月起,给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补贴,8月31日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中专学生,6、7两个月在中央财政每生每月补助7元生活费的基础上,省财政再补助2元,秋季开学后纳入新的资助体系予以解决。
通知强调,猪肉等副食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影响物价总水平,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各地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把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加强检查,确保落实。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落实、不执行中、省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的,或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