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改委和省畜牧办8月13日印发《关于申报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规定每个生猪原种场补助投资200万元左右,每个生猪扩繁场、资源场补助投资100万元左右,每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补助20万元到80万元。
通知对项目申报条件作出规定。
建设项目为生猪原种场,要求其基础母猪饲养规模在500头以上;未发生过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近三年周边10公里半径内未出现过与猪有关的一类及二类动物疫情;远离城乡居民住区、隔离条件较好;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本金充足;具有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优先支持参加全国猪联合育种协作组的种猪场。
生猪扩繁场项目,要求其基础母猪饲养规模在500头以上;未发生过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远离城乡居民住区、隔离条件较好;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本金充足;具有地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建设生猪资源场,重点支持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运行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地方猪品种资源保护场,适当考虑列入省级保护名录的地方特色品种。优先考虑今年已申请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单位。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主要安排年出栏500头—3000头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兼顾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大型养殖场(小区);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优先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生猪原种场、扩繁场、资源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实验室改扩建、性能测定、疫病防控设施及仪器设备购置等。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各市投资补助标准按照生猪出栏量、猪肉产量和规模饲养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各类项目投资补助标准为:生猪原种场,根据规模大小,每个生猪原种场补助投资200万元左右。生猪扩繁场、资源场,根据规模大小,每个生猪扩繁场、资源场补助投资100万元左右。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分年出栏500头—999头、1000头—1999头、2000头—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20万元到80万元。
通知要求地方政府要根据项目改扩建实际的规模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李剑桥 李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