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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散居老人和儿童可在居住地参加大病医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6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8月16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透露为方便北京市万无保障老年和儿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本着“方便群众、就近参保”的原则,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一是参保人员既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也可在居住地参保;二是明确参保人员须在8月31日前集中到社保所办理;三是社保所将采取多项便民措施,方便无保障老年和儿童就近参保。

  据介绍,北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北京市无保障老人和学生、儿童参保工作进展顺利,各区县社保所日均接待近百人。由于参保人员较多,办理需要一定周期,北京市劳动保障局特别提醒全市无保障老年和儿童,最好于2007年8月31日前集中在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如特殊情况不能在8月31日前参保的人员须在9月30日前办理完毕。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表示,从即日起北京市将新增参保办理地点,北京市无保障老年人和儿童参保,既可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也可在其居住地社保所办理登记手续。为做好参保服务工作,北京市各社保所将采取延长工作时间、周六、周日不休息、预约办理、上门登记和按居住地参保等工作方式,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尽快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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