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财政近期累计安排地方自然灾害灾民生活补助资金2000万元,基本保证了灾区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新疆部分地区遭遇了大风、低温、暴雨洪水、冰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全区的农牧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支持有关地州解决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自治区财政厅近期安排做好了地方自然灾害灾民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