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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研究部署近期物价调控措施及价格监管重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7日   来源:陕西日报

    8月16日上午,陕西省上召开物价局长座谈会,对当前陕西省物价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研究部署了近期陕西省物价主要调控措施以及价格监管重点。

    据监测,今年1—7月份累计,陕西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3.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列第13位,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其中,7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6.7%,涨幅创1997年3月以来新高。另外,1—7月份累计,陕西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上涨6.3%、2.8%和5.2%,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0.1和1.4个百分点。上半年,陕西省房屋售价同比上涨4.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个百分点。西安商品住宅平均售价为3412元/平方米,同比上涨6.1%。

    由于粮、油、肉等食品价格带头上涨,影响食品制成品和餐饮业价格呈现出较大范围的涨价势头。如西安市场的大碗扯面由3.5元涨至4元,肉夹馍每个由2.5元涨至3元,面皮也由每碗2元涨至2.5元,涨幅均在20%以上。陕西省城乡贫困阶层人数较多,承受价格上涨能力相对较弱。因食品需求弹性系数低,食品价格上涨必然对广大城镇居民家庭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据了解,1—7月份累计,全省10设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均已达到或超过3%以内的年度调控目标,尤其近两个月物价涨幅明显提速。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严格控制出台调价项目的通知》规定,我省各市10月前不得出台除节能环保以外的政府提价项目。

    为保持陕西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省物价局要求各地切实做好生猪、猪牛羊肉、禽蛋奶等主要副食品价格检测,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蔬等市场价格变化,发现异常及时进行价格预警;价格检测预警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对一些热点商品、敏感地区,要做重点分析,及时反映有关情况;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平抑市场物价,对当地低收入群体进行补贴;适时适度地启动对市场调节价格的干预措施。各地可选择若干当地市场过快上涨的典型食品,进行成本核算并公布核算结果,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回归。在遇突发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引起价格显著上涨时,省政府已原则同意市县政府对当地一些涨幅过大的商品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利润率控制、提价申报等价格干预措施,直接调控市场价格。

    陕西省物价局明确表示,对那些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将重点“监测”,坚决取缔。一旦发现此类价格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一查到底,决不姑息。通过这些具体措施,切实地把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稳定在合理水平上。(记者 王向华 王文 雷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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