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稳定市场供应,15日,江苏省正式出台多项举措以保证百姓食有肉。
给母猪上保险为保障生猪生产这一关键环节,江苏省将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即对能繁母猪建立重大疫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保险制度,保费由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原则上,省级财政对苏北地区补助50%、苏中地区补助30%、苏南地区补助20%。有条件的地区在总结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开展生猪保险,并建立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
同时,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对饲养能繁母猪(2007年7月31日前达6月龄的种用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直接补贴。补贴标准按每头50元核定,其中苏北地区省级财政承担60%,市、县(市、区)级财政承担40%;苏中地区省级财政承担40%,市、县(市、区)级财政承担60%;苏南地区全部由市、县(市、区)级财政承担。参照粮食直补办法,据实打卡发放到养殖场(户)。
开通生猪运输“绿色通道” 为控制猪肉价格,江苏省将努力降低生猪生产流通成本。其中的一大举措,就是开通生猪运输“绿色通道”。据悉,从今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对调入生猪的合法装载运输车辆(含省外),免收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通行费。
江苏省将全面清理涉及生猪生产流通的收费,取缔非法收费,减轻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户)的负担。从今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减半征收涉及生猪或猪肉的治安联防费、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费、企业年度检验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卫生许可证变更收费、卫生许可证换证审查费、道路运输证工本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给低收入群体和大学生发放补贴 为确保低收入居民包括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今年8月底前,对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补贴额为今年6月份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50%。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实行食品物价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城镇低保对象补贴标准执行。
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实施资助,按每人每月7元的标准,自今年9月1日起连续补助2个月。补助费下达到学校后,直接打入受助学生的伙食卡。
建立猪肉储备制度 江苏省还将建立健全大中型城市猪肉储备制度。储备主要用于局部应急和保证节日市场供应,即在市场供大于求、猪价过低时,增加储备数量,缓解农民“卖猪难”的矛盾;在市场供不应求、猪价过高时,增加市场投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