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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重庆决定合作共建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17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为了促进陕渝两地农业产品流通,降低运输成本,拓展产销渠道,确保市场供应,陕渝两地政府于近日决定共同建立两省市之间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并落实以下措施。

    一、两省市应共同努力,切实落实2006年国家交通部等七部委“五纵两横”和两省市已经出台的绿色通道政策。

    二、根据两省市实际,享受“绿色通道”的鲜活农产品为陕渝两省市地产的新鲜蔬菜(含瓜类蔬菜和根茎类蔬菜)、水果、活家禽、活家畜、鲜活水产品和生鲜蛋。

    三、在全国“绿色通道”的基础上,从8月15日起,陕西省再开通一条由宝鸡经汉中通往重庆的“绿色通道”。具体由陕渝交通部门协商确定。

    四、从8月15日起陕籍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重庆境内所有道路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

    五、为了确保“绿色通道”真正落到实处,两省市交通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投诉监督机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重庆方面举报电话是:023—89186739和023—12122,陕西方面举报电话是:029—88455062和029—865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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