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近日对苏北一家经济开发区及两家化工园区作出了“暂停审批其境内除污染防治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决定。这是江苏省首次动用“区域限批”政策。
今年1月,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动用“区域限批”政策来惩罚严重违规的行政区域、行业和大型企业,即停止审批其境内或所属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直到它们的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为止。这是我国环保部门成立近30年来首次启用这一行政惩罚手段。
江苏省这三个地区遭遇“区域限批”的原因不尽相同:某经济开发区,是由于去年当地政府承诺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未能按期建成,此次遭到了省环保厅及市、县环保局三级“限批”;两个化工园区,则是由于“未批先建”、超标排放、管网不清等环境违法问题较为突出,而受到省、市环保部门两级“限批”。
有关专家指出,实施“区域限批”的意义在于环保部门对违规者的制裁不再限于企业,而是将监管对象由单个项目转向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必需对本地区产业发展中的环境违规行为负起行政决策责任。(尹导 肖晓 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