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2007年6月底广西顺利完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此次资产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纳入清查范围的有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5557户(行政单位7126户,事业单位18414户),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团组织17户。
根据清查结果,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为15112764.1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9262997.31万元,占总资产61.29%;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布情况是:自治区本级4375239.52万元,占全区总资产28.94%;各市本级5030497.30万元,占全区资产33.27%;县级以上5711359.08万元,占全区总资产37.78%;按资产规模来看,百亿元以上有3个市,分别是:南宁市2167231.33万元,占14.39%;柳州市1439287.34万元,占8.64%;桂林市1102625.66万元,占7.25%。自治区本级和3个百亿元市共有资产9084384.45万元,占全区资产60.05%。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家底”,为建立健全广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制度、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管理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进一步增强了资产管理观念。(黎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