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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劳动部门着手建立较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6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记者从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扩大就业的同时,为防止失业人数过快增长和失业率急剧攀升,省劳动部门正在建立比较完善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确立省、市、县三级失业预警线。

    失业预警线根据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年就业增长状况等情况确定,凡是具备市、县城镇调查失业率达到12%以上;因失业导致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总人口12%以上、或长期失业者(1年以上)占失业人数的20%以上;年就业人数出现负增长,失业问题已经威胁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三种条件之一的均为达到失业预警线。

    据介绍,当城镇失业水平达到预警线时,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发布,并报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即可启动应急预案。通过采取应急措施,尽快缓解失业人数过快增长问题。当失业率降低到一定水平,失业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威胁基本消除时,地方政府应向社会发布公告解除失业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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